京校十条:五、支持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资源
政策内容:鼓励高等学校建设“首都科技条件平台”研发实验服务基地,向企业、科研机构和其他高等学校开放研发实验服务资源,为各类创新主体以及大型研究工程和项目提供联合研发、委托研发等技术攻关和技术服务,并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补贴。鼓励高等学校和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,加大对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的力度,支持联合开展重大课题攻关。在满足正常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,探索将高等学校重大仪器设备以租赁费、使用费等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等新模式。
关键词:开放资源
政策解读:高校具有丰富的实验室资源。据统计,2012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教科仪器总值共计369.34亿元,其中中央部属高校256.47亿元,北京市属高校112.87亿元。这部分实验室资源如果能够进一步对外开放,纳入北京市科委“首都科技条件平台”机制和中关村“开放实验室工程”,一方面将显著提高资源的使用率,创造资源的更大使用价值,另一方面还将显著提升高校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服务的能力,促进产学研各方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创新机制。
本条政策一是将高校纳入“首都科技条件平台”和“开放实验室工程”范围,既鼓励高校向企业、科研机构和其他高校开放研发试验服务资源,更支持高校为各类创新主体以及大型研究工程和项目提供联合研发、委托研发等技术攻关和技术服务,并将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实施相应补贴的考核标准。二是在学校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求的前提下,为实现盘活存量资源、促进资源共享共用的目标,从厉行勤俭、节约成本的角度,探索尝试高校仪器设备资源开放的新模式。这既是对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创新,又是提高使用效率,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重要途径。本条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引导高校开放实验室资源,对外开展研发服务,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。
附:北京市科委“首都科技条件平台”和中关村“开放实验室工程”基本情况
2009年以来,北京市科委与中国科学院、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等中央单位联合建设“首都科技条件平台”,通过市场化的制度安排,引导高校、院所、企业自愿开放科技条件资源,根据开放的科技资源量以及对外提供的服务业绩,给予后补助支持。截至目前,“首都科技条件平台”引导560个国家级、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(工程技术研究中心)、价值166亿元仪器设备面向全社会开放服务,为1万余家企业提供研发实验服务,服务合同额24亿元,筛选出550项科研成果面向社会寻求合作。
2006年6月,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委和市财政局发布了《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实施试行办法》,启动了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。截至目前,开放实验室数量累计达134家,成员包括科研机构、高校、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研究中心等,其中来自北大、清华等17所高校的48家实验室占挂牌总数的35.8%。截至2013年11月,134家开放实验室面向示范区企业开放共享检测和研发设备约7万台(套),设备总价值近71.6亿元,大部分设备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。在服务企业方面,截至目前,134家开放实验室累计推动包括检测认证、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等在内的科技服务近4万项,受益企业1.93万家次;累计有161项核心技术成果转移给企业;补贴资助实验室及相关产学研合作项目2.05亿元,撬动了企业60多亿元的研发投入,为企业节约研发成本3.1亿元。